葛世民
云冈石窟的开凿年代,由于北魏距今久远,文献记述不详,或后世文献记述有误,导致学术界说法不一。如目前主要是“和平说”,其次是“神瑞说”和“兴安说”。作为中国的国宝、世界文化遗产的云冈石窟,很有必要探讨其准确的开凿年代。1986年由我主编的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丛书一一大同》272页曾提出“公元453年(兴安二年),沙门昙曜始于平城西开凿武州塞(云冈)石窟”的观点。因篇目所限,未进一步阐述。现将粗浅拙见,略述如下。
“神瑞说”——唐代文献有误
神瑞年间(公元414年-416年)开凿云冈石窟的说法,主要依据出自《大唐内典录•后魏元氏翻传佛经录》的记载:
“道武帝,魏之太祖也,改号神瑞元年,当晋孝武太元元年也。……生知信佛,兴建大寺。恒安郊西大谷石壁,皆凿为窟,高十余丈,东西三十里,栉比相连,其数众矣。”
其后历代都有一些典籍引此为据,沿用此说:“始于神瑞,终于正光”。此说存在着严重的年代差错,同时也与史实不符:
首先北魏道武帝在公元398年迁都平城后,只有天兴和天赐两个年号,根本就没有神瑞这个年号。这个年号是北魏明元帝的年号。从公元398年迁都平城到神瑞元年(公元414年),前后相差16年。
神瑞元年(公元414年)也不是晋孝武帝的太元元年(公元376年),后者早前者38年。也就是说:在晋孝武帝太元元年时,道武帝还没有迁都平城,显然也不是晋孝武帝的太元元年。
以上提到的两个相对应的年号都是错误的,因此,对恒安(云冈)石窟的开凿年代—一“神瑞说”,也就弄错了。
在《魏书•释老志》里,提到有关神瑞年间的佛事活动时,仅说:“太宗践位,遵太祖之业,亦好黄老,又崇佛法,京邑四方,建立图像,仍令沙门敷导民俗。”并没有提到“恒安郊西大谷石壁,皆凿为窟”这一佛教界的盛事。这是其一。
其二,太武帝(公元424年-452年)“灭佛”,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件大事,更是北魏京城佛教界的一道劫难门坎。即使是灭佛前曾经开凿了佛窟,在灭佛中也会遭到大规模的毁坏,尤其是在京城近郊开凿的佛窟,更是难逃毁灭之灾。但是,这些在当时佛教界占有重要位置的石窟寺被毁情况,《魏书》却对此没有一点记载。就是北魏以后各代,直至近代的正史或野记中,也均未见灭佛时云冈石窟被毁坏的记述。
其三,在云冈石窟保存至今的现状中,历代研究者很多,特别是到了近、现代,中外有志于研究云冈的学者,都对云冈石窟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考察研究或测绘拍照,也均未发现大规模的明显的“灭佛”痕迹。
以上这些,也说明“神瑞说”是很难成立的。
近代学者陈垣先生在《记大同武州山石窟寺》一文中,就对“神瑞说”提出了质疑:“魏太祖天兴元年(398年),始自云中徙都平城,即今大同县,所谓恒安之都也。《魏书•释老志》天兴元年,下诏敕有司于京城始作五级佛图。太宗践位,始于京邑四方,建立图像。曰京城五级佛图,则郊西石窟寺,必非建于太祖天兴之世也。曰京邑四方建立图像,则谓郊西石窟寺建于太宗神瑞之世,亦非绝无影响。然未有确切不疑之据。”
学者宿白先生在《大金西京武州山重修大石窟寺碑校注》中,也以陈垣先生之文为据,对“神瑞说”的观点提出了质疑。
再从神瑞年代的历史条件的现实看:
在《魏书•帝纪》中看到:从道武帝迁都平城(公元398年)到明元帝的神瑞初年(公元414年),仅16年的时间。刚刚迁都时的平城十分荒凉,要在这种基础上建造一座都城:宫殿、住宅、城池等,尚属草创时期。其工程之浩繁,耗费之巨大,这对一个游牧的马背民族来说,其艰难的程度是可以想象的。与此同时,北魏不断开拓疆土,连年的征战,其耗费更是巨大。在攻城略地的同时,迁徙了数十万计的人口充实平城,这也要在建造宫殿的同时,大量建造民居和城池。再加上灾荒不断,只好从河北、山东等地大量急运物资(主要是粮食、衣、物等),补充平城。
从以上这些粗略的记载中,就可以看出:从道武帝迁都到神瑞之时的十几年,在如此的兵荒马乱中,又加上天灾,这使得北魏的统治者既没有精力,更没有大规模开凿石窟所需的经济基础。
“和平说”——理解文献有偏差
和平年间(公元460年-465年)始凿云冈石窟,并完成“昙曜五窟”的说法,在国内外影响较大,似乎已成为主要说法。其依据是《魏书•释老志》:
“和平初,师贤卒。昙曜代之,更名沙门统。初昙曜以复佛法之明年,自中山被命赴京,值帝出,见于路,御马前衔曜衣,时以为马识善人。帝后奉以师礼。昙曜白帝,於京城西武州塞,凿山石壁,开窟五所,镌建佛像各一。高者七十尺,次六十尺,雕饰奇伟,冠于一世。昙曜奏:平齐户及诸民……”
上述引文叙述了在两个年号期间所发生的事:
第一个年号:和平初(公元460年)发生的事:道人统师贤去世了,由昙曜接替道人统之职,同时更名为沙门统。
第二个年号:在提到昙曜接任沙门统时,追述了“初昙曜以复佛法之明年”,即兴安二年(公元453年)发生的事:集中介绍了昙曜其人和作为,即昙曜在兴安二年赴京,受到文成帝的信任,“奉以师礼”,昙曜建议并开凿武州山石窟等作为,因而受到了文成帝的赏识而被重用。
这第二个年号所追述昙曜的这些经历和作为,都是为了说明昙曜不仅机遇好——马识善人,而且有能力有作为——开窟造像,所以在和平初才被文成帝委以重任——沙门统,顺利接了师贤的班。这就解释清了昙曜之所以能够接任沙门统的原因,以免读者唐突生疑。这是《魏书》作者以果追因的插叙笔法。这个插叙所交代的是“复佛法之明年”,至和平初之前的九年间的事情。这与和平初是两码事,是不能张冠李戴的。“和平说”则正是把这九年间昙曜的作为,都简单地算到了和平初。这实际上就造成了因果不分,或指因为果的误解。
这一插叙非常重要,既说明了昙曜的经历,更重点记述了昙曜受到文成帝的信任,被“奉以师礼”后,昙曜也就有了影响力,能向文成帝进言,并在京城西武州塞,凿山石壁,开窟五所,镌建佛像各一。这也是昙曜为文成帝尽快在全国恢复佛法着想,而首先在京城开凿能保存长久的石窟寺。同时,这在全国也就起到了京城率先垂范的作用,更容易促使“天下承风,朝不及夕,往时所毁图寺,仍还修矣。佛像经论,皆复得显”(《魏书•释老志》)。再者,武州山是文成帝祖辈们早已确认的“神山”、“圣地”,在恢复佛法后的第二年(兴安二年),就近选在这里凿窟刻石,成为佛门圣地,更是很自然的事情。
从《魏书》的一些篇章连贯起来分析,“和平说”也说不通。在兴安元年恢复佛法后,整个北魏都在“天下承风,朝不及夕”。如果按“和平说”的思路来探讨一下:恢复佛法后,作为道人统的师贤,以及被“奉以师礼”的昙曜,在京城却是在顶风不承,且一顶九年。文成帝也只好等师贤九年后死了,一直拖到了“和平初”,叫昙曜接手沙门统后,县曜头上有了乌纱帽,这才去办九年前全国早已“天下承风,朝不及夕”的事情——在京城郊西开凿石窟寺。这岂不令人费解?于情于理也是说不通的。
再从现存石窟的规模和雕饰现状看:“和平说”认为仅用和平年间的五年时间就完成了“昙曜五窟”,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:以目前所被认为的“昙曜五窟”,真的是“高者七十尺,次六十尺,雕饰奇伟,冠于一世”。整个工程浩繁艰巨,造像雄伟壮丽,雕刻细腻优美。在1500多年前的北魏,生产力十分低下落后,雕凿条件原始简陋。开山时大兵团参与还可以,但开凿五窟时人再多拥挤着也用不上,而雕凿佛像时能用之才则少之更少。这要在和平时期(公元460年-465年)的五年间,去完成如此五个大窟(按目前认定的第16窟一第20窟)的巨大工作量,以及其高超的艺术水平来看,是不可能完成的。即使1500年后的今天,在生产力十分现代化的条件下,用五年的时间,同样从劈山到开窟,再精细地雕饰佛像,而完成如此规模宏大的五窟,又能达到如此艺术水准的杰作,也绝非易事,甚至可以说很难做到。
“兴安说”——与文献记述较符合
“复佛法之明年”即兴安二年,是被“和平说”所忽略的一个重要年号。
前段引文中,在“和平初”昙曜任沙门统后,插叙了一个重要的年号——“初昙曜以复佛法之明年”,即兴安二年(公元453年),以及在其后(至和平初)九年里所发生的一些有关昙曜的重要事情:昙曜在兴安二年来到京城——平城,虽然此时师贤还是道人统,但昙曜仍然受到了文成帝的信任和尊重,被“奉以师礼”。昙曜这时也就有了“白帝”的有利条件和机会,便建议并“於京城西武州塞,凿山石壁,开窟五所,镌建佛像各一”。但一些学者可能只注意了这段文字最前面的“和平初”这个年号,而忽略了其后的“复佛法之明年”(兴安二年)这一年号,自然就将“白帝”和“开窟五所”,都前移到了引文开头的“和平初”了。使“复佛法之明年”发生的事情,也就张冠李戴到了“和平初”。正是因为这一忽略而被抹去了“复佛法之明年”,“白帝”也就成了“和平初”之事。此为其一。
其二,上述引文中的“白帝”的“白”字,在此处不同于引文后面的“奏”字:兴安二年昙曜被文成帝“奉以师礼”后,并没有任何官职,自然是不能在朝堂上与大臣们同朝列班议事的。但他能利用文成帝对自己的尊重,在朝堂下进行交谈。《魏书》作者在此处用“白”字,而不用“奏”字,是很有用心的:这既从侧面有区别地标明了昙曜的民间性质的身份,也说明了这是在朝堂下的谈话或建议、请示,以及此后的行动。引文后面用“奏”字,而没有跟着也用“白”字,则是为了区别于前者:说明这时已是在和平初,昙曜就任了沙门统,有了在朝堂上议事的官职地位后,这是在朝堂上的正式表章或建议、请示。
“於京城西武州塞,凿山石壁,开窟五所,镌建佛像各一”,这正是昙曜被文成帝“奉以师礼”后,利用文成帝对自己的尊重和信任,在朝堂下与文成帝的交谈中提出的建议和此后的行动。
其三:“高者七十尺,次六十尺,雕饰奇伟,冠于一世。”这是《魏书》的作者魏收,对昙曜主持开凿五窟这一业绩的记述和评价。如果有人说这四句话也是昙曜说的,那么“雕饰奇伟,冠于一世”这两句,显然是对自己这一业绩的自我表扬,甚至成了自我吹嘘!这犹如今天一些人说自己的某一业绩是天下第一时,叫人听了可笑。佛教徒的戒律中就有一条是:戒“妄语”。作为得道高僧昙曜是绝对不会口出这样的“妄语”的。但作为后世的魏收,在完成《魏书》时,已相去百年(兴安二年453年至北齐天保五年554年)。当他在写到昙曜向文成帝请示建议,并开凿了石窟的时候,他对昙曜开窟造像的成功与否,以及世人的看法评价,已经有了与同类事物做出客观比较鉴别的时间与空间,便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和高度评价。用“雕饰奇伟,冠于一世”来评价五窟,则是用语贴切,评价准确。这种修史者在叙述一个人或一件事时,加上几句有褒或有贬的评语或议论,并不少见。例如在《魏书》以前的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等,就时有此做法。不一一列举。
《续高僧传•昙曜传》也可以做个旁证:
(昙曜)“以元魏和平年……住恒安石窟通乐寺,即魏帝之所建也。去恒安西北三十里,武周山谷北面石崖,就而镌之,建立佛寺,名日灵岩。龛之大者,举高二十余丈,可受三千许人。面别镌像,穷诸巧丽;龛别异状,骇动人神。栉比相连,三十余里。东头僧寺,恒供千人……”
在上述这段文字中,既说是恒安石窟通乐寺,它就不是一座砖砌木搭的普通寺院,也不是一个可供暂时栖身的小洞穴,而是已开凿成功的石窟寺。“住恒安石窟通乐寺”的“住”字,值得研究。通过这个“住”字,说明“和平年”恒安石窟(云冈石窟)通乐寺已经完工,这样才能让这位被文成帝“奉以师礼”的沙门统高僧昙曜居住。而绝不是“和平初”才刚刚开工。更不是“和平初”才“白帝”——请示或建议文成帝修建云冈石窟。如果按“和平说”进行推理,昙曜此时无论有多大的本领,也无法住进恒安石窟还处于“白帝”时的规划蓝图里。
再者,如此浩大的工程,如果按“和平说”的五年工期算,即使在动工三年的施工高潮期间,也是无法让昙曜这个沙门统居住的。这也反证如果按兴安二年开工,到“和平初”,已施工十来年,通乐寺先大体完工可以住人,也在情理之中。
可能有人怀疑《续高僧传》不能为昙曜作证。其实两书的作者相距并不太远:《魏书》的作者魏收在北齐天保五年(554年)才撰写完成。其后,在作者生前死后,各修订过两次,始成定本。《续高僧传》的作者道宣,据载他是唐贞观之初(627年)收集整理资料,于贞观十九年完成此书。即使不按《魏书》四次的修订来算,从脱稿到道宣的开始收集整理资料,只相距73年。也就是说二人虽不是同时代的人,但相距不远。所以,唐代道宣的记述,是从侧面提供了昙曜活动年限的依据,也应是可信的。
将上述《魏书》的“复佛法之明年”的“白帝……”到《续高僧传》昙曜“和平年……住恒安石窟通乐寺……”这些记述文字前后连贯在一起看:云冈石窟的开创年代应当是兴安二年。
[原刊于《大同日报》2006年11月17日,作者为大同市三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]